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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应用级风塔美拟征收反补贴税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5: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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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华盛顿5月30日电 美国商务部30日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得到中国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3.74%至26.00%。

  美国商务部说,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将通知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进口商征收相应反补贴押金。按照美国商务部最新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除美国商务部外,征收反补贴税前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按照日程,美国商务部将于8月作出终裁,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9月作出终裁。如果两者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中国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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