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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检测评估项目
二、采购编号:东采公〔2012〕180号
三、投标资格: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一是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二是为同一股东控股的;三是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四、文件信息
(1)截止时间:2012年6月4日17:00
(2)获取文件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12年6月5日上午10:30时
(2)开标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3)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05809/0769-22317363
六、其它信息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