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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加重刑期或改罪名 台内政部门尊重法界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2: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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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4月25日酒驾撞死两人、造成三人死亡的高雄青年叶冠亨被依公共危险罪求处最高刑期七年有期徒刑。台当局内政部门日前宣示要和法务部门研议修法,提高酒后驾车的刑期。酒驾致死的罪名是否需要更改,刑度要提高到多久才合理?内政部门主管李鸿源今天(31日)表示,尊重法界人士的看法。

  目前在台湾,酒后驾车致人于死,最高刑期可依公共危险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李鸿源31日在台湾“立法院”接受媒体访问表示, 现在的酒驾刑度对受害人家属来说太短,“行政院院会”已经在讨论如何在法律上有比较合理的刑度以符合社会期待,是否该加重刑度,或以更重的罪名来处置酒驾,涉及法律专业,他尊重法界的看法。

  李鸿源:“罪名跟刑期就是反映你如何看这件事情,你把它当作过失杀人,你认为就是过失嘛;你要是认为喝酒开车是蓄意杀人,那就是另外一个......就是说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情,但是这个我觉得,这还是法界他们去处理法上面的专业。”

  李鸿源表示,警方目前能做的就是在修法前加强取缔酒驾,也期待设会可以更严肃看待这个问题,同伴喝酒就不要他开车,如果汽车上有装置可以让人喝酒之后无法启动引擎,是最根本解决酒驾事故的方法。

责任编辑:宋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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