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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重新修行,目前已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6月1日起,将正式开始在全省实施。昨日,省法制办联合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全面介绍。
“据统计,30%的火灾隐患是由于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造成的。消防产品作为安全类产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发生火灾时消防设施能否有效发挥作用,控制火灾,从而保障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省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在发布会上介绍,按照规定,我省消防产品按照不同类别实行强制认证、型式认可、强制检验等管理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划分的基础上,新《办法》主要对消防产品在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做了具体规定。
其中,为了保证消防产品检测、维修质量认证的质量,《办法》规定,从事消防产品检测、维修、质量认证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其从业人员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和考试,持证上岗、对于灭火器维修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