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担责吗?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9: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案件情况:

  郑某是一名小学生,他课间在学校操场玩耍时,被正在追逐的学生林某、陈某撞倒在地,造成脚骨折。郑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了3名学生的家长。

  问:

  学生郑某是因在校课间玩耍而受伤,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

  答:

  律师认为,在这起案件中,郑某属意外受伤,并非校方管理疏忽所造成,学校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新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学生因追逐、玩耍、打闹而造成学生身体受伤的情况在中、小学校屡见不鲜。学校对此类行为未制止,学生意外损伤,并不属于学校管理的疏忽和过错。只有当校方发现学生在游戏中存在明显的危险行为,而不加制止时,才应对事故的后果承担部分责任。林某、陈某玩耍时给郑某造成意外伤害后,校方及时对其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因此校方可不承担事故责任。

热词: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学校管理
  • 学校操场
  • 家长
  • 陈某
  • 民事责任
  • 意外受伤
  • 治疗
  • 身体受伤
  • 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