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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几只不该成为评判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7: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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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规定公厕里苍蝇不得超过2只;南昌市规定“公厕内苍蝇不多于3只”;南京规定公厕苍蝇不超5只;三亚市所有公厕2010年起就执行“九无”标准,必须要做到“无成蝇”、“无蝇蛆”。一时间,各地掀起了一阵“数苍蝇”热。

  北京规定发布方还做了解释,据说先前标准比这还高,是不许公厕有苍蝇,这还是降低了标准呢!不知道苍蝇们听懂了没有,但是我听到确实觉得相当“雷人”。本来,政府整治公厕卫生的决心和细化标准的细致工作理应值得肯定。但是,公厕卫生情况如何,确实可以规定苍蝇数量吗?考虑了量化规定就不用考虑可行性了吗?要抓卫生得抓人的素质,要依靠大家讲究公共卫生;要抓公厕保洁员的工作效率,确保定时定点清洁到位。需要狠抓的是人,关苍蝇什么事。

  由常识都可知,苍蝇是飞行动物,居无定所,哪里脏它就往哪里叮,行踪上很难追踪。更何况苍蝇不是人,不会听人指挥,所以,在规定公厕内苍蝇数量,实属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是,就是这样连三岁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却被写在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标准中。这其实暴露了一些政府部门光有理想、缺乏理性的工作态度。事实上除了苍蝇外,还有老鼠、蚊子、蟑螂等公害,如果苍蝇没有了,但发现了这些害物又算不算清洁合格?

  对于“苍蝇数量”引起的市民热议,北京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标准是希望北京的公厕能够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不是强制规定,更不会“派专人数苍蝇”。看来,“雷人”规定不仅操作困难,而且有哗众取宠之嫌,这样的标准可谓是说了等于没说。

  现在公厕不允许有苍蝇事件,让人联想到高尔夫球场不允许长虫。表面上看很干净了,只是让管理人员使用了高强度的消毒水,对人的身体也是相当不利。对苍蝇斩尽杀绝,背后的隐忧不能不想到。硬件设施上去了,管理能不能跟得上?工作标准出台了,具体实施效果如何?这些都是政府职能部门应该考虑的。对苍蝇量化指标检测公厕清洁程度的做法,很明显不太合适,需要进一步论证与探索。

  其实,公厕最能代表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对公厕高标准、严要求,对百姓生活、对城市形象都是件好事儿。但是,纠结于可以存活几只苍蝇意义不大,职能部门还是干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为好!(中国江苏网文心衣)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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