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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按照县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聘请了村委会主任和村医为协管员和信息员,并转发了《鸡东县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及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职责,与各村村委会主任、村医签订了201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镇协管站要求各村村医在集体聚餐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婚嫁等红事,聚餐承办人提前3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备案制度;丧事,聚餐承办人在事发当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备案。村委会接到申报后与承办人签订《鸡东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填写《鸡东县农村集体聚餐申请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聚餐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督促整改。信息员若发现聚餐承办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镇政府食品药品协管站报告,镇食品药品协管站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督导处理,排除安全隐患。聚餐完毕,村委会10日内将《鸡东县集体聚餐申请备案登记表》及聚餐情况报镇食品药品协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