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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征集无烟"好榜样" 符合条件商家单位可拨打96336报名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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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5月30日讯 哈市禁烟条例将于5月31日实施,为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生活报联合哈市文明办、防烟办举办“创建文明城防烟我先行”活动,征集冰城无烟“好榜样”。市区内的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景区、商服等公共场所的商家、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经哈市防烟办检查合格后,将颁发“无烟场所”和“无烟单位”的牌匾。

  据了解,无烟场所和无烟单位需做到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劝阻吸烟。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工作标准和要求是“四有一无”:有管理制度、有醒目禁烟标识、有举报投诉电话、有监督员;无与吸烟有关用具。

  哈市防烟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商家和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符合上述标准的,本报和哈市文明办、防烟办将颁发“无烟场所”和“无烟单位”的牌匾。想为创建文明哈尔滨尽一份力,成为冰城无烟榜样的商家和单位可拨打本报96336热线报名。

  创建文明城 防烟我先行

  主办:哈市文明办 防烟办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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