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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不会因此合法化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1: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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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铺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南方日报讯(记者/郑佳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广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的发布标志着广州正式以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铺开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工作。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广州正在进一步研究如何清理、处理小产权房。

  这次确权登记估计涉及广州十区两市800余个经济联社(行政村)。2003-2005年期间,广州曾进行过一次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但只具体到“行政村”,而这次细化到“自然村”,细化程度估计比原来扩大10倍。

  对于存在争议的集体土地权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分别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共同签订《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镇(街)政府申请调查处理;属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查处理。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未经依法办理用地报批和房屋报建的不予办理登记。”

  诸多小产权房会否借着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东风趁机“转正”?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总规划师文靖表示,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只对依法报批、报建得到许可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登记,并不受理小产权房的登记。她还透露,广州市正在进一步研究如何清理、处理小产权房,待成熟时即会对外公布。

  据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申请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申请截止前,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依法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申请人无需缴费。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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