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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发通知:公办普高招择校生政策3年内取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09: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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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讯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要在3年内取消,全省公办达标高中今秋起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省教育厅29日下发通知明确,公办达标高中择校生的招生比例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数)的20%,而且收取择校费之后,学校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从今年秋季开始,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将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再提高。通知明确,凡是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把学校的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的文件精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要在3年内取消,各地要加大投入,在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制订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此外,我省高中教育资源也将进一步整合,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各地每年还将安排不低于所收学费10%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改善这些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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