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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六一”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政府法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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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29日讯记者姚芃中消协今天发布一则“六一”消费警示,告诫家长小轮径车并不等于儿童车,购买要当心。

  随着成人用小轮车、特别是其中的折叠自行车因为家中存放方便而受到消费者青睐,小轮车成人、儿童通用的现象也比较普遍,有的消费者也误选购成人小轮车给儿童使用。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街头调查,很多孩子骑的是不适合自己安全需要的小轮径的成人车,对安全造成了潜在隐患。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为儿童选购自行车时注意以下事项:一,鞍座高度的界定不同,儿童自行车规定鞍座高度在435mm和635mm之间,小轮径自行车鞍座高度没有界定,不会兼顾到儿童使用者这个群体;二,闸把尺寸的宽度不同。儿童小手握不住适用成人的大闸把,而小轮径自行车则没有相应的规定;三,平衡轮的强度直接影响到儿童骑行时的安全要求;非儿童的小轮车没有平衡轮;四,儿童自行车应装有全链罩,非儿童的小轮径自行车则没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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