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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各县(区、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了《2012年度“造福工程”目标责任书》,标志着该市农村“造福工程”即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工程开始动工建设。
今年度该市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计划任务数为1319户,涉及5735人。改造安置户在2012年12月底前至少建成一层封顶,春节前争取多数安置户能够搬进新居。为了将这一“造福工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莆田市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提倡集中安置,鼓励支持以政府为主导、群众积极参与的模式,实施成片改造安置,重点鼓励支持100户以上的村庄整村搬迁,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区。通过成片改造搬迁,引导散居石结构房屋的农户和村落向县城、集镇、中心村集中,统一在安置小区内集中安置。
莆田市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还将采用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重视建筑设计,提升乡村建设品质。安置小区强化规划设计,加强地方乡土特色村庄塑造,保护乡村空间环境风貌,避免城乡景观趋同化。引导建设有农村特色的农舍、院落、街道,优先选择地方建材和施工工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对集中安置小区,将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小区整体设计和房屋单体设计。
为确保安置小区建筑质量,莆田市政府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对四层及以上或集中统规统建的房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并办理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三层以下的农户自建房,可自行选择农村建筑工匠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施工质量、安全由建房村民和参与建设各方共同负责。
朱玉清 肖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