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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李志刚报道)即日起,乌鲁木齐开发区(头屯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其他需要住房援助的困难家庭,可到就近社区申报住房援助,符合条件者,最高可获2万元援助资金。
5月28日,记者从开发区(头屯河区)民政局了解到,为解决辖区困难群众在危房、险房改造和老旧房屋维修等方面的困难,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开发区(头屯河区)启动困难群众住房援助计划。
按照计划要求,此次援助计划将对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改造、新建的住房,按每平方米400元援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对年久失修、残破、不御风寒、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需要维修、改造的住房,经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核查后,按实际工程造价的50%实施援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据悉,社区居(村)委会接到住房援助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社区评审小组初审并在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公示。
经初审无异议后,社区居(村)委会在申请人填报的《住房援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出具住房援助原因的相关证明,会同有关材料上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并统一汇总至开发区(头屯河区)民政局,由其核实后,统一发放援助资金。
此次住房援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同时住房援助资金由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也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金和物资等形式参与住房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