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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黑龙江省招办解读高考照顾政策 6类考生可获20分加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09: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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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招考办对2012年高考照顾政策予以解读,符合全省统一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需经个人申报、招办审核、上网公示方可享受照顾政策,其中,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还须经过全省统一测试并认定。目前,名单正在公示,个人申报已结束,一律不再受理。

  据介绍,各项照顾政策只规定照顾投档,是否被照顾录取需经招生院校审查决定。所有照顾政策都不适用体育类、艺术类招生。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照顾一项,而且,如果招生院校在全省批次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未经“龙招港”网站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顾政策。

  据了解,我省2012年高考照顾政策中,6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6类考生可获20分加分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件);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具体照顾政策可登录“龙招港”查询:http://www.lzk.hl.cn/l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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