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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由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小璞为组长的文化部督查组,对我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责情况、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央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督查组一行先后赴西宁市、湟中县、互助县、海北州等地,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参观非遗项目,走访传承人,并与当地专家、传承人进行座谈。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进一步完善国家级项目的“十二五”保护规划,明确项目的保护思路、保护内容、保护方式等,将项目逐步纳入到依法有序保护轨道;要加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的传承人队伍,尤其要重视濒危项目传承人的认定公布工作。加强和指导基层建立完善传承人名录体系;要继续推进项目调查工作,对各项目及其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通过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系统记录保存,尤其要加紧对濒危项目及老艺人有关信息的挖掘抢救;要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非遗项目的开发利用中,要注重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规律,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传承性。有非遗展示内容的旅游景区,要增加活态展示的内容。 (作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