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绷紧“安全亲水”这根弦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0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夏季到来,不少小孩子会结伴玩水、游野泳,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须引起父母及监护人高度关注。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发生多起青少年溺亡事件,这些家庭的不幸应当给所有人带来教训:政府与社会必须尽可能地保证亲水平台的安全性;若一旦发生危险,也必须让孩子们知道怎样做才既能保全自己,又可拯救他人。

  昨日《钱江晚报》报道,一名18岁的男子带领数名未成年人去溪边玩耍,结果一儿童不慎溺亡。法院最后判定该男子没有及时进行救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20%,约6万元。从法律上来说,溺亡儿童之所以会面临危险,与该男子的行为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当小孩落水时,该男子当然有责任尽力施救,否则就构成“不作为犯罪”,即媒体所说的因“见死不救”而担责。但是这样的担责依旧是有限的,也不可令悲剧挽回。溺水的过程仅仅几分钟,有的成年人因自身能力不足或害怕耽误了救援,也有的人及时伸手却献出了生命,这些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只有让孩子们远离危险水域,多建设一些开放安全的亲水平台,并配备足够的、训练有素的救生人员,才可能真正杜绝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

  当然,引导未成年人去正规的地方游泳戏水,大城市容易做到,在郊区、小城镇和农村却非常难。而且不少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只剩下老年人看家,以至于会发生一家五个孩子溺亡却无人可救的惨剧。同时,玩伴之间的邀约也常常成为一趟危险之旅的起点。5月23日襄阳报道了这么一件事:6名小孩下河游泳时一人溺水,另外5名小孩相约隐瞒了情况,被死者的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死者父母承担80%的民事责任,另5个小孩的监护人分摊20%的责任。我在百度上简单搜索了一下,类似的新闻比比皆是,向大人隐瞒情况的,基本都要担责。那么出手相救呢?好点的知道呼喊路人,但也有一个接一个搭进了性命的。我不知道学校和父母平时是怎么告知孩子的,在面对无力救助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做?有没有规范普及的应急教育?无论是自己的孩子出事,还是为他人意外承担责任,我们不能总是自己种下苦果,再自己吃下去。

  武汉是一座亲水的城市,家长们最好绷紧“安全亲水”这根弦,多多通气,相互照应。在外部条件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为孩子多操点心严苛管教是最后一道脆弱的防线。此外对于危险的江河湖塘,民间组织不妨积极补位,加固防护,加强告诫和巡查。这既是为了其他孩子,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孩子。

  林坤

热词:

  • 亲水
  • 不作为犯罪
  • 钱江晚报
  • 男子
  • 监护人
  • 危险水域
  • 家长
  • 法院判决
  • 危险之旅
  • 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