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CNNIC变更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自然人可注册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网易科技讯 5月28日消息,域名管理机构CNNIC方面透露,已于近期完成对《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的修订,将注册主体扩大至自然人,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修订后的细则将于2012年5月29日零时起正式实施,原《细则》内容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重点修改了原《细则》中第十四条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并增加专门章节对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进行阐述,同时针对域名注册、转移、续费等环节进行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如下:

  一: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增加。修订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域名注册的主体由组织扩大至自然人。

  二:关于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修订后的《细则》通过对注册资料的传输、保存、销毁以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退出时域名注册信息、资料的处理等作出详细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的保护。

  三:关于域名的续费确认期。《细则》规定,“域名到期后自动进入到30日的续费确认期,用户在此期限内确认是否续费,如书面表示不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注销该域名;如果用户在30日内未书面表示不续费,也未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在30日后注销域名”。(浩宇)

热词:

  • 细则
  • 域名注册服务
  • 域名管理
  • 注册域名
  • 自然人
  • CNNIC
  • 细则规定
  • 实施细则
  • 用户
  • 机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