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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上就有高温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06: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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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磊、实习生邵士博)35℃以上就是“高温天气”,劳动可获高温津贴。武汉市有关方面称,按现行标准,今夏在汉职工或获得166元左右的“凉爽权益”。

  据悉,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委联合修订起草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结束意见征集。其中,意见稿明确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而在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劳动者每天最多只能在外作业5小时,其中下午2时至3时不应室外作业;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室外作业。

  该稿规定,气温以各地方气象台发布的数据为准。据中国气象网《1951―2009年我国部分城市高温统计》显示,武汉共有1209个高温日(35℃以上),平均每年20.8天。

  目前,武汉现行高温补贴为每人每天8元,这意味着《办法》出台后,武汉劳动者今夏可拿到166.4元左右的高温费。

  据介绍,建筑工和环卫工两大群体是户外作业的主要人群,在汉数量超过40万人,在最高温度超过37℃的时候将只在外工作5小时。

  该稿还称,高温津贴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武汉现行标准是否会调整?武汉市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高温补贴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今年仍将沿用每人每天8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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