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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生梁某生前照片 来自网络

■东莞理工学院女厕命案凶手敖翔资料图片
去年,东莞理工学院大四男生敖翔躲在学校女厕所,猥亵女同学梁某,因遭对方反抗,于是将其杀害。昨日,市中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梁某父母人民币508799.5元。
据悉,受害人家属称将向检方申请抗诉,要求判凶手死刑。
大四男生厕所内猥亵杀害女同学
【案件回放】
敖翔,22岁,蒙古族,案发前系东莞理工学院大四学生。
2011年11月21日7时许,敖翔用书包装着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织手套等工具,来到本校教学楼6区C栋4楼女厕所附近的404教室守候,伺机猥亵单独进入女厕所的学生,为防止隔壁男厕所有人听到女厕所内的声音,他还将男厕所门反锁。
8时25分许,被害人梁某(女,殁年19岁,贵州省仁怀市人)独自一人进入女厕所,敖翔遂尾随入内并将厕所门反锁,随后戴上手套、自制面罩,脱下长裤和鞋,手持水果刀,在梁某上厕所的西2号蹲位门口埋伏。梁某上完厕所从蹲位出来,敖翔持刀并勒住梁某的颈部,将其推入蹲位内。
敖翔要求梁某戴上其准备好的眼罩并脱掉衣物,梁某照做后,敖翔遂对梁某实施猥亵,见梁某始终没有反抗,敖翔将手中水果刀放在地上。梁某因眼罩松脱,发现敖翔放下水果刀后,遂一边呼救一边拿起水果刀朝敖翔挥动,划伤了敖翔的双腿。梁某奋力冲出厕所的蹲位,敖翔上前拉扯,致使梁某摔倒在地,敖翔扑到梁某身上夺刀,之后按住梁某的头部往地上撞,因梁某仍在喊叫,敖翔遂捂住梁某的嘴,直至梁某不再发出声音,敖翔还用双手掐梁某的颈部数分钟致其当场死亡。
之后,敖翔将梁某的尸体拖入女厕所西6号蹲位,将该蹲位门锁上,并用梁某的连衣裙清洗掉地上的血迹,带上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逃离现场。当日10时20分许,梁某的尸体被发现。经法医鉴定,梁某系被他人捂嘴、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1年11月23日,敖翔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12月8日被逮捕。
“我女儿那么乖巧,就这么走了,我心里很难接受!如果凶手这样的人不判死刑,以后谁还敢在学校读书?”
——受害女生父亲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