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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维澈、潘斌通讯员孙燕)记者昨天从中山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获悉,从3月27日到5月27日,城区大队与市交通运输局、辖区公安分局组成执法队伍,对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三轮车车辆进行查处,共查处非法动力装置(电机)40台,电池(瓶)4505个。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城区大队派出警力加强路面执法,及时联系交通运输局、辖区公安分局组成执法队伍,对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三轮车辆及时拦截、处置,对认定的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以及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责令其恢复原状。其中,较易恢复原状的由专业车辆拆解人员现场进行拆解、恢复;对不易恢复的由专业维修厂家进行拆解、恢复。
据了解,为及时处理在日常执法中依法收缴的加载于人力三轮车的非法动力装置,消除存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交警支队城区队与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专门进行了座谈,协商非法动力装置处理相关事宜。并于昨日将这批非法动力装置、电池移交给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