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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09: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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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龙山站5月25日讯 (通讯员 魏芳柏 向顶) “高中学校只能按计划招收高一新生,将高一每班人数严格控制在55人左右,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5月24日,笔者从龙山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龙山县将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控制高一新生数量,促进初中毕业学生向职业学校和高中学校合理分流,使其达到1:1的比例。

  龙山县规定,县内各高中学校不能向生源校或学生发放未经龙山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宣传资料,不能私自到生源校进行招生宣传,不能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及擅自接收非本校志愿的学生。

  县内各初中学校不能私自接待未经教育局同意的招生校进校进行招生宣传,不能故意宣传或故意不宣传某所高中学校,不能私自向招生校或工作人员提供毕业班学生名单、住址、家长联系方式、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不能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某校志愿、代填代签或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规定还指出,严禁学校或个人在志愿填报、信息提供、学生录取等工作中获取不正当收入。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龙山县教育局还成立了工作组专项督查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招生举报投诉。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是学校行为的,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学校及校长在全县通报批评;属教师个人行为的,在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查处。

  作者:魏芳柏 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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