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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铅山县紫溪乡汪源村村民谭木春因贫血来到村卫生所就医。谭木春交费后发现这次的医疗费用要比上次少花将近一半的钱。“两次同样的药品,同样的诊查和治疗,今天怎么只要29.8元钱?”谭木春疑惑地问身边其他的患者家属。
“这是因为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进入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价格和卖给患者价格一样,医疗机构不赚药品的钱了。”在一旁给患者换药的乡村医生万芬听后赶紧解释,并且提醒她输完液后到隔壁房间的村卫生所报销点,药费还可以报销50%,一般诊疗费还可以报销5元,本次看病实际只花12.9元的费用。
“以前只看到电视里说基本药物制度好,到底是什么意思,还真不清楚,这下我全明白了。”紫溪乡汪源村卫生所里另一位已经打完点滴的村民江永福,在《江西省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栏》上,对着医生的处方单仔细寻找起来:“呀!很多药品价格都降了,250毫升生理盐水由原来的每瓶3.8元下降到1.7元了……”
为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难题,铅山县立足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卫生部门制定下发了《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托乡村一体化管理和信息网络,稳妥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在去年该县17个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将国家基药制度延伸至行政村,从今年4月份起,在全县60余所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所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减轻农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让农村居民真正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在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该县一方面要求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卫生所将门诊统筹补偿方案要点、门诊补偿项目及收费标准、门诊基本药物目录及价格、新农合经办机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张贴,定期将农民获得门诊补偿情况进行公示,并建立门诊统筹补偿专用台账,严格审核门诊费用补偿情况,做到“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新农合证、处方、票据与信息系统自动产生的门诊数据”五相符。另一方面,该县卫生部门经常深入到乡村卫生所,现场督导检查村卫生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政策的执行、药品的供应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让千家万户老百姓在家门口真正享受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丁向辉)
来源:上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