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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县森防指挥部的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防工作,杜绝一切火情、火警的发生,特制定此方案,望各村、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1、各村、各单位要教育本村村民及本单位职工,在清明节期间禁止上坟烧纸,严禁一切野外弄火,烧烂草,一经发现要处200—500元罚款,靠山道的各村屯领导要亲自上岗,每个进山道口要配4名民兵,站岗3天。 2、成立由管护队长负责的宣传组织,建立专门的宣传员、宣传车不定期,有组织的及时巡查,用扩音喇叭宣传防火,达到警示效果。 3、政府包村干部和巡护人员每天早晨4.30分必须到岗,必须悬挂防火旗、防火标语,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