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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市场人士指出,私募债券这一新业务的推进,对券商而言将构成一大利好。沪深交易所“试点办法”都明确“私募债券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而对银行系统以及此前民间借贷领域的参与者而言,私募债券在利率方面的相关规定成为关注焦点。深圳某银行支行行长称:“目前银行系统贷款利率管理较为严格,弹性系数很低。私募债券业务如果能够快速发展起来,企业利率成本一般应该在年息22%以内。对于资金借贷市场来说,私募债将是一种有益补充。”
在资深投资者任维杰看来,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垃圾债券市场广泛流行,而此次沪深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意味着在中国资本市场首次引入了“高收益债”。尽管此种债券还是限定了最高利率水平,总算较此前的公司债、国债品种有了较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