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倒卖客户信息 上海4银行“内鬼”1“外贼”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16: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据《劳动报》报道,今年3 15晚会曝光了银行员工出卖客户信息,致信用卡被盗刷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近日从闸北法院获悉,90后男子朱凯华正是利用潜伏在招行、工行、农行的4名“内鬼”,获得数千份银行客户个人征信报告,由此盗刷他人信用卡300余万元。

  胡斌原系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2010年11月起,在互联网上以“战无敌”、“夜光杯”等网名发布可以提供银行信息查询的广告。朱凯华通过网络和其“结识”后,提供了一份自己整理的“富人名单”。胡斌根据这份名单,通过银行内部网络系统,违规查询这些“富人”银行账户的相关情况,以每条几十元至100多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朱凯华。

  曹晓军原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黄陂支行客户经理,其从2011年2月至6月期间,通过中介向朱凯华出售个人征信报告多达2318份,非法获利23180元。向朱凯华出售个人征信的还有中国农业银行无锡荣龙支行员工董婕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客户经理陈荣哲。

  在“内鬼”支持下,朱凯华获得了数千条的“富人”银行信息。其中,个人征信报告中包含了更为详尽的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客户的收入、详细住址、手机号、家庭电话号码,甚至配偶和子女的职业、生日等等。掌握这些信息后,朱凯华及其同伙分别以持卡人生日、电话号码、住址门牌号或者简单的数字组合等来猜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猜中概率居然能达到20%。

  从2011年2月开始,上海警方接到几十起报警,均是银行卡存款莫名被转走。警方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罪犯。闸北法院近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朱凯华有期徒刑13年6个月。4名银行员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魏新民

热词:

  • 朱凯华
  • 客户信息
  • 富人
  • 银行客户
  • 判刑
  • 上海警方
  • 银行员工
  • 客户经理
  • 内鬼
  • 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