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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据调查,目前,农民建房仍处于粗放状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人员致伤、致残、致死事故每年都有发生,由此引发的摩擦、纠纷不断,危及农村稳定,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当前,农房建设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设计、施工不规范。砖混结构未按规范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措施;墙体稳定性差,在强力作用下极易发生失稳和剪切破坏。二是工程质量低劣。农民选用的砖和砌块大都是不合格产品;在施工中混凝土配比不合规范,水灰比偏大,震捣不实,混凝土“蜂窝”严重,强度低。三是农民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建房户和设计、施工、建材供应单位大都没有签订相应的质量责任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所谓的君子协定。农民建房基本是钱差不多了就开工,所思所想就是怎样多节约一点钱,多节省一点材料,甚至从城里捡回的废弃构件也当栋梁之材用,施工安全和建筑质量无从保证。扭转农房建设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局面,亟待完善监管理机制,笔者建议:
一是完善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法
规体系。国家应尽快对施工队资质,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房屋的交付使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制订一些强制性、可操作性的规定,对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予以规范。同时,要借鉴城市建筑市场管理经验,在农房建设管理中,推行质量安全检查制度、验收备案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构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要整合监管资源,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建设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配合的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综合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农房建设的服务体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建房质量安全意识;要统筹安排,规划先行,科学选址,引导农民建房避开地震带和地质灾害多发区;要积极推广既结合本地区实际,又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农民自建房标准、通用设计图及施工技术规程。
(宜城市城乡建设局 杨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