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法官巧解土地拆迁款纠纷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0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22日讯 近日,铁锋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张杰巧妙地调解了一起农民土地征地款纠纷一案,使当事人母子、兄弟之间握手言和。

  铁锋区卢屯村的王家是一个大家庭,父亲与母亲黄某共育有五名子女,现五名子女均已成家,父亲也于多年前去逝,现只有母亲黄娟一人独自生活。1998年国家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铁锋区扎龙乡卢屯村按每人2亩地的标准,分配给黄某夫妻、黄娟三子王友一家三人、四子王宪(划名)一家三人共16亩地,但没有具体划分每人土地的界限。2005年9月黄某与长子、三子、四子一起到卢屯村委会,要求将家庭承包的16亩地按户分开,于是在村委会人员主持下上述四人形成了一个分地协议:同意将水田中北6亩地归三子一家承包,水田中南6亩地归四子一家承包,汗田4亩归母亲黄娟承包。协议形成后,三子王友、四子王宪分别到扎龙乡重新申办了土地使用证,并且多年来也一直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耕种,母亲黄娟则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他人耕种,自己收取土地收益。2011年11月份,因铁锋区统一规划需要,王家的12亩水田均被政府征用,三子、四子各得到4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这时年纪已85岁的老母亲却认为:这些水田原本也有其一份,现在只因自己以前同意给儿子了,结果征用时自己一分钱也没有得到,儿子应该给自己一部分征地款,再加上其他子女和其他村民的不利言论,母亲黄某一纸诉状将三子、四子告上法院,坚持称分地协议不是黄某本人签字,要求进行笔迹、指纹鉴定,并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

  铁锋区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法官张杰并没有马上组织鉴定,而是先详细地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并与非本案当事人的王家长子、二子及女儿进行沟通,客观了解整个事情的真实状态,同时调取了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档案资料以及2005年9月王家一家人之间的分地协议书。张杰又亲自到卢屯村委会进行调查询问,掌握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张法官耐心地做起了老人黄某的工作,从法理讲到亲情,从老年人的心态讲到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在法官贴切、暖心的话语感号下,老人终于理解了征地一事,表示不再向三子、四子索要征地款并同意对本案撤诉。此时,法官张杰并没有就此审结此案,而是再次将老人的五名子女召集到法院,对老人赡养问题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三子、四子每月多给付老人100元赡养费,其他子女少给付一部分赡养费的协议,老人及五名子女对案件的结果均表示满意。此案经过张杰的巧妙、耐心调解,老人解开了的心结,保障了晚年生活,王家母子、兄弟亲情依旧,一家人皆大欢喜。

热词:

  • 法官
  • 铁锋区
  • 土地收益
  • 土地使用证
  • 拆迁
  • 水田
  • 法院
  • 征地款
  • 母亲
  • 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