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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齐齐哈尔1月31日讯 丈夫突患癌症,生命垂危,公公担心儿子死后房子落入儿媳手中,不但阻止夫妻见面,还将儿媳告上了法院。
谭亮(化名)与单丹(化名)2004年结为夫妇,婚后生一男孩。2008年他们在某城市开发区购买了一处楼房,买房时由于手头资金不足,谭亮的父亲谭明辉(化名)出资6万元、谭亮的姐姐出资1.5万元支付房屋首付,然后用银行贷款购买此房,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谭亮名下。
住上新房子本是幸福的开始,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谭亮被诊断出患上了肺癌,生存时间不多,谭亮想到死后欠父亲和姐姐的钱是一定要还的,她要求妻子分别给父亲和姐姐写了借条。
借条写完后,谭亮的父亲告知单丹不用再照顾儿子,将儿子从外地接回齐市治疗,并同时起诉至法院,申请法院查封单丹在某城市的房屋,以防单丹将房屋出卖后资金外流,并阻止夫妻见面。
铁锋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见面就吵架,矛盾十分突出,这时为治疗谭亮的疾病,谭明辉已支付医疗费十多万元,负债累累。
法官分析了此案的主要矛盾是:谭亮身患重疾将不久于人世,单丹将独自带一个6岁男孩生活,二人只有天津一处房屋是财产,其他没有任何财产,外债却很多:房屋的银行贷款28万元、购买房屋借钱7.5万元,为给谭亮治病花医疗费十多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公公、儿媳闹上法院要求分割房产分配债务。
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法官多次到医院病床前与谭亮进行谈话,以掌据最全面、最客观的案件事实,而且在与谭亮的谈话过程中十分注意用词选句,保证不刺激病人,不加重双方之间的矛盾,不影响病人的治疗和休息。对于公公和儿媳法官从亲情、人性、道德、法律等多重角度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促使案件和平解决。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和调解,双方当事人深深体会到法官的良苦用心,对法官产生了信任,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已增值房屋出卖,出卖后所得房款先支付贷款,然后再偿还借款和医疗费,剩余部分谭亮、单丹各分一半。
调解虽然达成了,按理法官的工作已完成,案件已处理完毕。但本案最终拿到钱还需要将某城市的房屋卖掉才能实现,而房屋所有人是谭亮,而他身体状况是不能再到天津给买房人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的,于是又产生一系列卖房过程中垫资、还贷、更名等问题,为促进本案尽快执行,法官多次与天津的房屋管理中心及银行、中介公司进行电话沟通,促使本案顺利履行。这都是法官份外的工作,但法官都没有计较,只要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能真正解决,法官就是再辛苦点也是值得的。一个多月后房屋顺利卖出并更名过户,双方均拿到了自己应享有的钱,双方当事人均十分感激法院和法官。拿到钱后十多天谭亮便去逝,他也心安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