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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5月22日讯(YMG记者姜晓)6月1日伏季休渔期日益临近,《2012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昨日正式出台。据市渔政管理站负责人介绍,烟台今年伏季休渔期间,将对渔船进行严格管理,不仅严格执行异地渔船必须回原籍港停的政策,违规渔船将被扣除部分或全部燃油补贴,执行处罚标准的最高限处罚、建立并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等,切实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确保所有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休渔。
今年,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严禁使用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
据了解,今年的伏季休渔对渔船管理更加严格,建立并严格执行船籍港停靠制度,将渔船管理与燃油补贴相挂钩,违规渔船将被扣除部分或者全部燃油补贴。除了加大对渔船的管理之外,今年还将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即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一律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凡擅自放行的,上级渔业执法机构有权撤销处罚决定,重新做出处罚。严格执行船厂巡查制度,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将会同工商部门加强渔船修造厂家监管,未取得资质制造、改造、修理渔船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对非法在建的渔船,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拆解,拒不执行的,依法实施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