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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改委昨日传来消息,我市蓝田县近日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为做好上述试点的相关工作,市发改委曾多次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蓝田县进行对接。据了解,蓝田县被批准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县后,中央财政将从今年起至2016年,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委在分解国家生态工程建设资金时,将适当向试点县予以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设任务。另外,支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等补助资金也将向试点县适当倾斜。
据悉,此次全国共有13个市(州、盟)和74个县(市、区、旗、团)列入试点,我省除蓝田县之外,还有吴起县、镇安县、西乡县、宁陕县入选其中。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县的获批,对蓝田县乃至全市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增强地方特色产业优势、构建生态文化推广等方面将发挥试点引导作用,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记者 杨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