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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8日讯 记者周芬棉针对投资者关心的股票交易实行“T+0”使小股民规避因T+1交易而造成的损失问题,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今日明确表示,目前A股市场推行“T+0”交易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
这位负责人称,不成熟的原因主要是:现阶段资本市场体制机制并不健全,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市场投资者结构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投资者的专业知识较欠缺,风险意识较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尚不足,合法权益易受侵害,在市场中整体处于弱势地位;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和文化尚未形成,市场“炒小”、“炒新”、“炒差”的风气比较严重。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实行“T+0”交易制度会导致投机更加严重,短期波动加剧,不仅无助于改善普通投资者的弱势地位,也不利于股市培养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所谓“T+0”交易,是指投资者在同一交易日,就同一证券完成一次或一次以上买入和卖出的行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A股市场曾经实行过“T+0”交易制度,其间沪深股市波动剧烈,投机盛行。1995年初,A股市场取消了“T+0”,实行了“T+1”交易制度并沿用至今。我国证券法制定之初曾禁止“T+0”交易,但2005年证券法修订时,取消了这条规定,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