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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龚汉斌报道:为了挡雨,便在房子后面的过道上擅自安装雨篷和窗户。17日,记者接到省城象山北路77号住户的反映后联系城管部门现场执法。
象山北路77号二楼住户胡女士说,清明节期间,她和老伴到乡下扫墓。4月6日回家后,便发现下面的一条过道被雨篷封了起来,而且雨篷的高度就在她家防盗窗下面,这让她很没有安全感。楼下过道虽不能通行,但也属于公共的,现在楼下住户在过道上安装雨篷和窗户,占为己有不合适。
随后,记者联系东湖区城管百花洲中队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执法人员认定安装的窗户算违建物,但雨篷没有明确规定认定为违建物。一楼住户表示,安装雨篷和窗户只是为了挡雨,但考虑到楼上住户的担忧,他会将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