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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保鲜检测尚无“国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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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有菜农使用甲醛对大白菜、山药、蘑菇等蔬菜进行保鲜,而由于甲醛目前并不在农药残留检验范围内,其检测尚没有“国标”,对消费者的身体危害更不容易被发现。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应根据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他还介绍商务部近年来采取了两大举措,在流通环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

  沈丹阳表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不得销售。而第三十七条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沈丹阳称,在流通环节,商务部近年来通过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来帮助农产品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水平,目前已经累计支持全国4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500多家农贸市场与菜市场改善交易设施,已经建设或改造这些市场的检验检测中心485个,增强了检验检测能力。

  此外,商务部还开展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该体系可使蔬菜与肉类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类似于“身份认证系统”。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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