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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月16日)上午,市法制办举办《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来自陕西省环科院、陕西省水利厅、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单位的多名专家,为西安再生水利用建言献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论证会开始后,专家们围绕《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就如何推进西安再生水有效利用展开讨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王晓昌表示,《条例》中缺少了对再生水水质的具体要求,应结合国家标准将对水质的要求写入条例,为推动西安再生水利用提供准则。
王晓昌还说,结合国外的经验来看,再生水最终是否能够被广泛利用,很大程度上是管理的问题,要想推动西安再生水利用,就必须制定出明确的奖惩办法,对于已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却拒不使用再生水的单位和集体要进行重罚,而对于那些主动将所排放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再就地利用的单位和集体,则应在经济和政策上予以鼓励。
陕西省水利厅调研员任京柱则表示,除了制定奖惩办法外,还应明确检测再生水水质的主管部门,并将各部门具体职责及责任划分出来,通过加强管理和督查,保证再生水质量。此外,西安市清远中水公司总经理刘雄科提议,规范再生水的用水范围,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
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王安军说,他们会根据各位专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从而推进西安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