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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人民法庭根据其辖区内水面大、养殖户多的特点,开展“巡回法庭进渔村”活动,把法庭搬到了渔船上,被当地群众称之为“亲民法庭”。
近日,该庭法官来到了该市女山湖一渔村的船上,审理了一起水面养殖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庭耐心地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潘村法庭多年来坚持开设“午间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黄昏流动法庭”。只要群众有需要,法庭干警便放弃休息时间,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渔村,在纠纷发生地现场调解、就地审判、化解纠纷。
该庭先后获得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规范化人民法庭”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法庭”称号,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被安徽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庭长刘学讲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图①:巡回法庭的到来,受到渔民们的欢迎;
图②:在渔船上开庭审理一起水面养殖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图③:渔民们送别巡回法庭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