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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瞧一眼3人被砍成重伤 凶手自首被判82个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1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海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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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海口5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 通讯员吴淑骁)因他人一个眼神,张某召集朋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三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1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美兰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清网行动”中投案自首的张某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经查明,2010年2月5日晚八点四十分,张某、徐某(已判刑)、王某(已判刑)、齐某(在逃)和“猴哥”(情况不详)五人从蓝天路某家饭馆吃饭喝酒后,准备到海秀路某茶艺馆喝茶。徐某、王某和齐某三人走在前面,而张某和猴哥要先到别处办点事情。在张某和猴哥经过南宝路某菜馆门口时,该菜馆员工丰某、程某等人正在搬运货物,挡住了张某的去路,恰逢此时丰某看了张某一眼,张某当时觉得很不爽,说了一句“傻B,看什么看,想找死呀!”后,冲上去打了员工丰某一巴掌。

  随后,张某与菜馆服务员丰某、程某等人发生口角,因张某争执不过,愤愤离去。张某咽不下这口气,便打电话召集徐某、王某、齐某三人过来帮忙,差不多走到茶艺馆的徐某接到张某电话后,便和王某、齐某乘坐三轮摩托车往菜馆赶去。途中,王某和齐某在菜市场内各买了一把砍刀,徐某在菜馆附近的西瓜摊上拿了一把砍刀,而张某持着随身携带的匕首。四人汇集后,持刀冲进菜馆将老板郑某及员工车某、程某、丰某砍伤,后迅速逃离现场。

  经鉴定,郑某伤致全身多处形成缝合创口及骨折,损伤属重伤;车某伤及左手致多处神经、血管、肌腱断裂,左尺骨骨折,损伤属重伤;丰某伤致左胸周径0.3cm动脉破裂,损伤属重伤;程某伤致左颜面部形成5cm缝合疤痕,损伤属轻伤。

  案发后,徐某、王某被抓捕归案,而张某逃回辽宁老家。2011年9月23日,张某受到“清网行动”政策的感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齐某仍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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