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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检察院指控冯仕儒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徇私枉法、赌博等6项罪名。 关天国 摄
深圳特区报阳江5月15日电 (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吴勇加 通讯员 林晔晗 关天国冯馨莹)原阳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冯仕儒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今天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阳江市检察院指控冯仕儒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赌博等6项罪名。
1997年至2007年,冯仕儒在公安局任职期间以及调离公安局后,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先后多次收受林国钦、许建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61万元、港币667万元。此外,冯仕儒因车祸在医院治疗时接受林国钦的贿赂款。
据检察机关指控,冯仕儒在任职期间,明知佘建辉是以许建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仍违法帮助佘建辉办理了暂予监外执行手续。冯仕儒为强占曾某原经营的砂场,徇私枉法以涉嫌犯罪为由,指使属下将曾某砂场管理人员黄某、李某等几十人抓到阳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进行审讯,最终迫使曾的家属及砂场的工作人员同意冯仕儒的亲属到砂场采砂用于工程。冯仕儒还出资250万港币,伙同林国钦、许建强等人在澳门开设赌厅。此外,冯仕儒有4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