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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包厢加“色”总经理获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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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为谋取暴利,总经理王刚(化名,下同)指使职员李明(化名,下同)寻找有“才艺”的女子进行非法淫秽表演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2011年11月底,市区某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刚为非法提高娱乐会所的经营效益谋取暴利,竟指使会所职员李明在外地寻找所谓有“才艺”的女子来娱乐会所表演。被告人李明遂与从事淫秽表演的李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李某在会所的KTV包厢向顾客表演了好几场淫秽“节目”。 (乐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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