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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矿工有了人身意外险 未投保煤矿要受到责令停产等处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1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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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城县为矿工统保人身意外险,未投保的煤矿将受到责令停产、暂停煤炭产品调运等处罚。这是记者5月15日从贵州保监局了解到的。

  为推动安全生产,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政府近日下发文件,决定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煤矿高危行业,逐步在全县建立煤矿生产风险保障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经协商,辖内太保产险、国寿财险、阳光产险、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平安产险、鼎和产险、太平产险等8家保险分支机构统一承保全县煤矿企业2012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据统计,该县共有煤矿81对,井下从业人员7000余名,若全部开工,届时将承担风险保障逾14亿元。

  为进一步发挥好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该县要求各煤矿企业将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对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煤矿给予责令停产、暂停煤炭产品调运等处罚。同时,设立保险基金专用账户,由各承保公司预付20万元保证金,作为煤矿应急救援处理基金。煤矿事故发生后,一般事故在收到索赔资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兑现赔款;发生五人以上事故的,于24小时内支付预付赔款,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熊瑛)

  来源:今日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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