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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位女士在展示自己领到的《居住证》。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李平/文 徐天保/图)昨日,南宁市在良庆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南宁市首发式,来自区内外的20名外来务工人员成为首批领取居住证人员。《居住证》的颁发,意味着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有了新的居住证明,使持证者逐步享受同城居民的待遇。同时,这也标志着沿用了多年的暂住证将退出历史舞台。
权利:
持证可享“7+1”项权益
据了解,广西流动人口数量目前有600多万人,此前多持有暂住证。长期以来,他们被有区别地分离于城市居民,“游走”在城乡之间。截至2011年底,南宁市外来流动人口已达80多万,现阶段较长时间内还将以每年10万人的速度增长。此前实行的暂住证制度管理方式单一,已很难适应当前流动人口管理形势的需要。
在昨日的首发式上,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强调,用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弱化“户籍”和“暂住”概念,强化“居民”和“居住”概念,有利于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理念,更好地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2012年3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7+1”项权益和公共服务,包括按照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子女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免费享受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育龄夫妻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