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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4月16日电(记者 王子辰)为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黑龙江省将在2012年将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式”管理试点,对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的无差别均等化社会服务。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2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人口工作的若干意见》,“均等服务”是该省城市人口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其核心是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和无差别均等化社会服务,使其与常住人口享有同等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和家庭发展的权利保障。在农民工流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同时,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该省还将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式”管理试点,对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进行动态监测,在重点地区建立流动人口监测点,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社区人口工作,实现管理服务的无缝隙和全覆盖。并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办证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等单位,对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政策、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等“一站式”服务。
此外,黑龙江省还将整合社会资源,推行人口工作的“全员负责制”:将社区人口工作纳入建设百个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招聘千名专职社工和定向培养万名职业化社区服务人才的“百千万工程”。城市街道办事处在编制内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人口工作人员,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实现市民化服务提供财力保障。街道及所属社区应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按工作需要配备流动人口工作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