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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起 广西城镇生活饮用水检测指标增至106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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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 通讯员宁国用)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7月1日起,广西城镇供水水质要全部达到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检测指标,保证群众的饮水安全。

  目前,广西县级以上城市共有供水厂150座,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0%。5月3日至1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组到河池、崇左等地检查时发现,部分县城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但仍有部分水厂存在工艺落后、水质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说:“7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的城镇生活饮用水要按照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106项指标检测,这是硬性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新的标准,对水质监测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据介绍,新国标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第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这将大大提高我国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韦力平表示,我区要重点加快单一供水水源以及环境风险较大的市、县城备用水源的规划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快落后工艺、设备的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储备,提高城镇公共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专家介绍,按照国家现行的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广西城镇水厂水质检测项目只有35项。新标准实施后,将加强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水质指标相应增至106项,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将得到更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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