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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胶囊未能批检企业将停产整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0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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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富子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以来,发现一些企业自检水平不高、各地自检和抽验进度不平衡,以及批批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再次强调,凡是6月1日仍然没有完成批批检的药品批次,一律暂停销售使用。5月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场胶囊剂药品质量评估,抽取一定比例的胶囊剂药品进行检验,若仍有铬限量超标的产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对上市药品实行批批检是企业的责任,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完成批批检,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提出批批检的计划。凡是不能按期完成批批检的企业,暂停胶囊剂药品的生产。凡是企业自检发现不合格药品必须主动召回,对主动召回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对召回不力的,以及监督抽验中仍发现不合格药品的从严从重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对4月30日前上市的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产品,在企业批批检合格后进行监督抽验,监督抽验比例应不低于企业生产批次的3%;对5月1日后经企业批批检合格后上市的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原则要求做到批批抽检,胶囊剂药品监督抽验比例应不低于20%。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强调,各地要合理安排药品检验,落实监督抽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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