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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杜金存)5月15日,记者从我省商务部门获悉,我省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意见》,明确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打造酒类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溯源管理体系,推动酒类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实现实体经营与网上现货交易相互促进。此举将有效提升酒类商品流通的安全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加大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实施力度,我省将每一条备案信息上网,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设有行政审批中心的设区市、县(区、市)工作范围,尽可能地为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打造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溯源管理体系,对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电子随附单,推进酒类流通追溯实现智能化。据悉,我省还将建立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档案,推行不守信经营“黑名单”制度,对销售假冒伪劣酒品的经营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