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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从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我省海域将进入为期两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除单层刺网、钓业外,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据统计,今年我省应休渔船共13410艘,其中本省渔船11515艘,港澳流动渔船1895艘。
据悉,应休渔船将按照“船进港,人上岸,网封存,证集中”的要求进行管理。今年休渔期间,所有禁止作业的渔船一律停港、封网,任何单位不得向休渔渔船供油、供冰,或收购、运销、代冻、储藏鱼货等。根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休渔期间,我省将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投放人工鱼礁等保护渔业资源活动。同时,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伏季休渔落实到位。
一要对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认真部署,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休渔护渔执法行动,积极主动协调公安、边防、交通、海事等部门,共同加强渔船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闽粤交界海域执法管理力度,避免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实现海上良好的休渔秩序。
三要继续实行单层刺网渔船申报制度。落实“三防”措施,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责任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违规捕捞渔船上黑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关心和妥善解决困难渔民生活问题。各地要及时掌握困难渔民的生活情况,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提出解决方案,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妥善解决休渔渔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南方网编辑: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