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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包装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未标明厂名厂址的化妆品,在网上大肆兜售。日前,黔南州工商局对在都匀市申请注册的淘宝网某网店销售化妆品标识不合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产品标识不合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7099元。
3月16日,黔南州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淘宝网某网店涉嫌销售包装上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未标明厂名厂址的商品。经了解,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于2011年11月7日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随即,该支队会同都匀市局平桥、虹桥分局对该公司注册地进行依法检查,在该公司查获大量未标明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和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商品。执法人员当即对涉嫌违法的商品进行依法查封,并第一时间对当事人网络销售页面上的证据进行下载固定。
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4月5日开始网络销售广州某化妆品公司生产的产品,其中共有14种产品不符合《质量法》产品标识的要求。截至3月16日,当事人非法经营额共计71550.3元,违法所得共27099元。
5月4日,黔南州工商局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在30日内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责令当事人改正产品标识不合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0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