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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潘从武通讯员温丽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抓紧制定丝绸之路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统一协调、规范自治区境内丝绸之路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作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一段,丝绸之路(新疆段)有着重要的文物遗址。为能按照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申报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申报丝绸之路(新疆段)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
丝绸之路作为大型线形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积极推动下,中国和中亚五国于2006年联合启动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011年12月27日,国家文物局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两国代表草签了《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工作备忘录》。备忘录中说,中、哈、吉三国将于2013年2月1日前联合提交丝绸之路申遗文本,力争作为丝绸之路跨国首批申报项目,在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今年2月28日,国家文物局部署了丝绸之路申遗相关准备工作,公布了包括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五省(区)24处遗产点的丝绸之路首批申遗名单。其中,新疆9个遗产点被列入其中,包括天山南线的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火焰山、克孜尔千佛洞、库木吐喇千佛洞、苏巴什佛寺遗址、别迭里达坂、交河故城、楼兰古城遗址、柏孜克里克千佛洞以及天山北线的北庭故城遗址。
据悉,自治区将抓紧制定丝绸之路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统一协调、规范自治区境内丝绸之路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相关地州、县(市)也可制定针对某一处遗产点的地方性专项保护法规或政府规章等。首批申报的丝绸之路各遗产点均应制定专门的保护管理规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保护管理规划须在2012年11月底前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