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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义务普法队伍6年宣传普法500余次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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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5月14日电(记者于力 吴戬)6年来,大连市法制宣传协会这支义务普法队伍不拿一分钱报酬,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将普法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共进行普法宣传500余次,被大连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大连市法制宣传协会成立于2006年5月22日,是东北首家由社会各界从事法制宣传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它通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帮助广大公民养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实现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2011年,协会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大学毕业生因未能准确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书而受骗上当,就组织20多位律师多次来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为1000多名大四学生解答问题,并为160名有意向接收单位的学生逐条指导如何填写规范的《劳动合同书》。

  农民工群体是协会常年关注的对象,协会多次派出普法小分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008年会同市总工会在《大连日报》开辟57期“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栏;连续几年为农民工讨要工资,搭桥安排了工作;2011年会同市总工会为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300多名农民工集体指导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使法制宣传常态化,每年春季,协会都要举办“春季普法周”大型活动,以“普法周”为起点,同时开展“法律进车站”“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商店”“法律进工地”“法律进军营”等“法律12进”活动,使普法活动更加系统丰富。协会还在全市志愿者中组成了百支义务奉献小分队,自愿担负起义务清除小广告、义务协助公安派出所协管人员维护复杂场所治安秩序、义务劝导和阻止乞讨和有伤风化的不良行为等10项义务活动。

  6年来,大连市法制宣传协会连年保持平均每三天就举办一项公益普法活动的工作势头,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务实的服务态度使这支队伍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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