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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昌莲:让母爱“再生”是汶川重建的题中之义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0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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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汪昌莲

  5月12日,四川汶川民众集体纪念汶川地震4周年。4年来,汶川县地震中丧子的两百多名母亲中已有三分之二重新生育。其余三分之一的母亲因为年龄和经济状况几乎失去再生育的可能。很多母亲失去子女,人生如失去动力。(5月13日《广州日报》)

  在纪念汶川地震4周年的时刻,在母亲节到来之际,人们不由得又重新提起一个沉重的话题——在地震中,仅汶川县就有200多名母亲丧子。特别是,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母亲,因种种原因将失去再生育的可能。这也表明,她们将永远失去做母亲的权利,对于她们来说,“母亲”这个崇高而又伟大的称谓,将变得毫无意义。

  一场地震,夺走了母亲的子女,也夺走了母爱,这是丧子母亲无法面对,也无法逃避的残酷现实。子女是母亲的“惟一寄托”,孩子对中国母亲来说,就是情感的寄托和希望的化身。当地震夺走了子女的生命,母亲及家庭幸福的大厦瞬间轰然倒塌,没有了家庭的温馨,没有了儿女亲情的依靠,无儿无女的生活,让母亲及家庭面临无法克服的困难和痛苦;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困难和痛苦将会越来越沉重。

  因此,如何让母爱“再生”,让丧子母亲重新获得做母亲的权利,人生重新拥有希望和动力,应成为汶川灾后重建的题中之义。比如,为丧子母亲组建新家庭、再生育等,创造必要的物质和卫生条件,让她们重新获得做母亲的权利;又如,对于因年龄或身体等原因失去再生育能力的丧子母亲,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开展“送子”活动,即为丧子母亲领养子女搭建平台,简化领养手续,让她们的母爱得到“再生”和延续。更重要的是,在地震灾区,优先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解除丧子母亲及家庭的生活之忧,使我国的计生政策迈向人本。

  值得注意的是,汶川县地震中的200多名丧子母亲,呼唤国家计划生育补偿责任。国家和地方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应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做出制度安排,当突遇独生子女伤亡等家庭变故时,制度应及时伸出援手。比如,为减轻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由国家及地方政府出资,为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一旦独生子女因意外发生伤残、死亡事故,可以获得赔偿。当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制度关怀,不仅限于给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还包括就学、就医、就业、养老、救灾等各个方面,应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和救助力度,让独生子女家庭真正享受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应得的实惠。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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