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首席记者吴倩 实习生朱琳)黑中介以招收保安为名,将3名未成年人贩卖至外省黑作坊强迫劳动。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以强迫劳动罪对黑中介的李某、邓某、王某3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决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5000元;邓某、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00元。
2011年6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邓某、小娟(另案处理)在郑州火车站附近以招收保安为由,将3名学生带到被告人李某、邢某(另案处理)开设的黑中介内,从该黑中介处领取每人260元的中介费。其中这3名学生的年龄均在14岁左右。次日22时许,李某、邢某指使被告人王某、小孙(另案处理)将这3名学生及其他数名成年男子带上火车,其中3名学生被带至外省交给了孙某(另案处理),以每人约15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被卖到该省某镇魏某、刘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开设的箱包加工黑作坊内被强迫劳动。2011年7月30日,民警将3名学生解救。
5月11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邓某、王某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仍为其招募、运送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劳动罪,法院考虑到3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徐晓艳 张晓英)